看到这种画面,真的感觉怎么惩罚人贩子都不过分。”
“这种人抓住之后,用铁锤把十个手指头挨个砸一遍,之后再报警!”
“人心残忍啊,可恨可杀!”“拐卖妇女儿童,情节特别严重的,应该处死刑,并没收他的不义之财!”
“拐卖儿童妇女抓住就枪毙,这些没人性的就没权再活着!”
顾凡心也陷入了沉思。人口拐卖一直是这个时代里最沉重的社会问题,尤其是儿童贩卖事件时有发生。
像廖老汉的老乡是准备给自己传宗接代、延续香火,也不排除有的是为了供其使唤、奴役。
那次去孤儿院勤工俭学的时候,听老院长说这里有将近半数的孩子是被自己的亲生父母遗弃的残疾儿,也有一半是被解救出来的拐卖儿童。
但是很多被警察解救出来的儿童却有家不能回,有亲不能认!
因为他们(她们)是在亲生父母看见被拐卖的孩子已经成了残废,回去也是一个累赘而拒绝相认遗弃的,这是何其残忍和悲哀?
而由此造成的心理创伤将给人带来一生之痛。很多孩子因此都沉默寡言、性格孤僻。
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侵害了被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
被害儿童被拐骗后,处于行为人控制之下,处于被欺骗、任其摆布的境地,失去决定自己去向的身体自由权,行为人将被害儿童当作商品出卖,损害其做人的尊严。
而且被拐卖的儿童,有几个是卖小孩给人养的?大部分是卖小孩器官,或者把孩子打残去骗钱。
虽然自己的童年是在父亲铁拳头、母亲棍棒鞋底下过来的,跟被拐卖的儿童相比较来说,他们被掠夺的童年,简直就是一个永远难忘的噩梦!
以前觉得被抛弃被贩卖被交换是一件飘忽的事,那种和失散多年的爹妈抱头痛哭的场景大多只出现在新闻里。
那种惨绝人寰的悲剧只存在于报道中,但是经过这次的事件,她知道了,其实这些都是真实存在的,也许你的身边也有,只是你未曾留意!
她不禁愤慨的想,凡是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的,其实也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不仅是卖孩子的判刑,连买孩子的也一律判刑,没收全部财产,看看还有谁敢买?
只有把买的这一环节断了,才有可能断绝拐卖。套用一句经典的话,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只有先把买方制住了,没有人敢买孩子,才会没有人去卖孩子。
重要的是要公平,首先要买、贩同罪,其次要建立合理的领养制度,最重要的是所有儿童要在社会的福利监管制度下生活,不允许出现无人照顾、失学、乞讨、虐待的儿童。
这也需要建立强力的监管福利制度,把精力投在这个上面,比什么都有意义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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