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是为了区区101万!!……
101万,连翁家家产的九牛一毛都算不上,他真是不知道方知沁到底是怎么想的!
如果知沁真的爱钱,她大可以不必如此的,只要她愿意,等他继承了家业,整个翁氏送给她,他都愿意!
他知道,他的这种想法很危险,在古代,一定会被当成是昏君,可当时,他就是那样想的,他还觉得那又怎样呢,只要知沁高兴,他做什么都愿意……
可他的方知沁,却是个傻子!
是个彻头彻尾的傻子!
他从内心深处觉得知沁不是一个爱钱的女孩,和他的朋友们身边的女人不一样,知沁不喜欢名牌的包包,不喜欢鞋子、首饰、珠宝,更别提车子房子了……
他第一次给知沁送礼物的时候,送的是一只Prada的包包,是他姐姐很喜欢的那一款,还是他从她姐姐那里抢过来的,没想到,却让知沁原封不动的退了回来,
知沁还特别强调,不允许他再送这么贵重的东西给她,如果非要送她东西是话,还不如多带她吃几顿好吃的,
他们就是这样被彼此喂胖的,
他们在幸福中,走到了体重的最高峰,一个160斤,一个110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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