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太特么吓人了!
冷琛阴沉地开口,“陆霄!”
一想到刚才小女人红着眼眶委屈兮兮的模样,他就揪心。
他一个大老爷们活了二十八年,女人都没见多几个,更别说哄小女人了。
冷琛猛地吸了一口烟,愁,真愁。
他的兄弟里,刑凛对一个丫头穷追猛打,人家压根就不鸟他,一看就知道他不靠谱。
白谦虽然阳光帅气,可是铁铁的单身主义者,别说哄女人,他怕是连女人为何物都不在乎,更加不靠谱。
只有陆霄最靠谱,谈过轰轰烈烈的恋爱,他和风铃在一起的时候,他们仨都觉得恋爱中的陆霄是个妥妥的神经病。
他还记得,因为风铃一句大冬天想要吃草莓,陆霄直接冒着大雪去了山上摘草莓,回途的时候汽车抛锚,那傻子在大雪中走了两个小时的路,小心翼翼把草莓藏在大衣里,最后将完整的草莓送到风铃的手上。
历尽千兴万苦,一身狼狈,最后冻出了一身风寒,就是为了博伊人一笑。
他们仨都笑陆霄傻,风铃喜欢浪漫的情书,他从遇到她的那一刻就开始写,至今都没有断过,可是他一封都没有送出去,那装满想念的信件在他的书房了堆成了山。
冷琛直接掐灭了手中的香烟,陆霄傻么,他不傻,只是太爱了。
以前,他不懂陆霄的执着。
现在,他恍然大悟,如若生命中真的出现了那个她,只为博她一笑,他愿意倾尽一生。
陆霄在听到冷琛那阴沉沉的一声“陆霄”之后,确认无误,给他打电话的是冷琛,问他怎么哄女人的也是冷琛!
陆霄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努力压住吓晕过去的冲动,缓缓地开口道,“阿琛,我觉得……这事的关键是要认怂!”
冷琛:“……”
刑凛:“……”
白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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