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上班我都是穿着很随意的,今天也是。
牛仔裤白衬衫,怕白衬衫透,我习惯性穿一件吊带笔背心,脚上是一双麦昆的小白鞋……-这双鞋还是几年前买的,那时候宋家还没破产,这鞋买来我觉得有点硬,几乎全新,后来宋家破产了没钱了,我舍不得花钱买新鞋,金姨从柜子里给我找出来许多以前的鞋,这双我瞧着百搭,就经常穿。
因为东西多,我就带了个用了很多年的LV购物袋,没用平时常用的那个帆布包。
额……就是梁院长说的,在顾为止办公室看到过的那个帆布包。的确是期刊杂志社总编送我的纪念品,我瞧着又大又能装,电脑都好塞,才经常用。
没想到,这包给我出卖了——真是人算不如天算。
上班我是不化妆的,习惯了素面朝天,更是怕浪费时间,科室忙起来的时候饭都顾不上吃,还有闲工夫去管补妆么?
闲得慌。
赵志华被我呛得面如菜色,冷哼说,“你倒是会说话,会怼人……宋医生,你真是太年轻了,不知道弯腰低头,你这样是要吃亏的,懂么?”
我笑说,“是的,我年轻不懂事,要是哪里不小心得罪了赵主任,还请您大人大量。”
“呵,得罪我?你没得罪我。就是宋医生你这脾气,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什么豪门千金大小姐呢,挺气性!似乎不是很在意这份工作!”
我根本不怕赵志华,要是被他用这点事情拿捏了,我以后在医院也别想混了,他认定我是个弱鸡,还不天天来找麻烦么?
我装作一脸无辜地说,“赵主任,您和院长都是我领导,您教训我是应该的,我也只是提出疑惑,说到底……我的确不知道自己这一身哪里不对,您是领导,我这不是想跟您虚心讨教么。”
“……”赵志华笑笑,摸了摸下巴说,“得,宋颜,你好样儿的。”
之后的一路,我和赵志华没有再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