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界法条第五百二十条:人妖不得通婚,违者折半身寿元,毁半身妖术。
说起此条法律,妖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有心术不正者,却少有违背此法条者。
毕竟爱情诚可贵,生命价更高。兼之饭菜好吃,人世有趣,一般人都不想早死。
对于此法条,妖界年岁小的妖理解是:妖有数千年,人只一百岁。不适合!
而稍微上了点年纪的妖,为了显摆自己阅历了得,难免会说到一个故事。
故事是说,几百年,妖界政权更替,皇族动乱,妖界小公主连城法力尽失,流落凡间,遭遇一凡人搭救。
那时候人妖还可以通婚,小公主连城生的倾国倾城,且对世事懵懂,凡人见色起意,将小公主带回了家,几年过去,两人结下海誓山盟。
这本是一桩美事,只是好景不长,几年后,那凡人始乱终弃,另娶了旁人。
数年情意不敌一时新奇,小公主伤心欲绝,万般无奈之下只好与凡人恩断义绝,成全和远离了凡人,带着满身的伤心回了妖界。
新妖皇本就不喜凡人,鉴于此事,多方考量,最终立下了此法文。
痴心枉付的公主,喜新厌旧的凡人。
这真是个让人心底一凉,怀疑爱情的故事。
有人听了难免要说,当真世间没有公道?负心人可逍遥法外?
不不不,佛家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妖界,犹卷在山洞里闭关了近五年,法术来来回回悟的不深,倒是被关的太久,深感人生寂寞如雪,需要及时行乐。
于是一出关,与各种狐朋狗友为伍,在她的公主府上夜夜笙歌到天明。
这一天下午,犹卷照旧与几个女门客一起在公主府听戏,戏台上伶人咿咿呀呀,帘幕重重,风撩起数重白纱,将戏台与观众隔了几段。
台下犹卷一手扶着酒杯,一手撑着脑袋,像个学堂上打盹的学生,昏昏欲睡。
冬日几片阳光洒在她雪白粉嫩的脸蛋上,真真是好肌肤,比三月桃花细腻,比四月梨花白净,如同婴孩,让人忍不住想香一口。
明明是花繁叶茂,乖巧饱满的脸蛋,气质却偏冷情优雅,兼之长眉利落,较一般女子浓密,隐约可见英气。不用睁眼也知道是个美人。
几个女门客相貌已经是难得,与犹卷相比却是高低立现,云泥之别。
侍从沿寻在一片昏浓的气氛里默默推了一下主子。
犹卷被推的上身往前一动,惊醒,茫然地看着自家随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