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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他我番外(8)颠云古道(2 / 2)

老黄是这支商队的向导,也是山下茶香原最好的向导。地名茶香原,顾名思义那里盛产茶叶,各种茶叶经过复杂的加工和发酵,制成茶饼,在经过这条商路穿过十万大山,就可以卖给颠云高原上的牦牛人部落。

颠云高原植被稀少,苦寒之地,那里的高原上生活着一种牦牛人。别看他们叫牦牛人,也只是毛长嘴长头上长角而已,本质上是一种亚人种。他们也吃肉喝酒,并不是纯粹的素食主义者,因此茶叶是必不可少的维生素补充品。

传说中牦牛人的祖先是一只神牛,他与人类的女孩卓玛结合生下了牦牛人一族。中原学者根据神话考证得出一个结论:牦牛人源于一只至少圣域妖怪,而他圣域化形选择的形象是人类,所以他与人类女子结合的后代都带有牦牛的特征。至于他到底日了多少人类女子才创造一个种族那就无法考证了。通常来说,学界普遍认为,所有的亚人都是这么产生的。而颠云高原上如今已经没有纯种人类了。

“老黄啊,那个细皮嫩肉的公子是什么回事,一看就是权贵子弟的样子,怎么出来玩连个护卫都不带呢?”王小明的形象确实比较奇怪,他头戴书生巾,身穿直裰,腰间还佩戴者一把秀才常用的宝剑。在大萌国,有功名的读书人与有度牒的出家人出门可以佩戴刀剑,其他老百姓只能用棍棒行走天下,至于枪更是大萌国的违禁品,因此王小明这套行头和典型。不过眼神毒辣的商队老板一眼就看出了剑柄上那颗猫眼石能抵得上他一年收入,这样的人八成不是民间的穷酸,而是世家子弟。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这种人啊,吃最好的珍馐美味,穿最好的绫罗绸缎,日最美的姑娘媳妇儿,世间的一切都已经提不起他们的兴趣了,自然要去最危险的地方寻求刺激,然后创造传奇或者把命丢掉。他说他要去黑苗城,我没有答应,我只答应给他送到白苗城。”

“你做的对,黑苗部落对中原人从来都不友好,即使是我们这种老行商也不敢去那里过夜,去白苗已经是顺道捎带了。”

“嘿嘿,不管怎么说,他给钱很痛快。”老黄边说话,边丢给商队老板一个金元宝。

“你看他这样,虽然带着一把剑,手上连个茧子都没有,恐怕也是虚有其表,我们要不要……”说到这里他还比了个手势。王小明那把剑就能卖出个大价钱,更何况腰间的玉佩和背包里的盘缠。

“你疯了吗?有多少人知道他进了我们商队你数过吗?况且你的伙计都靠谱吗?万一他是什么我们得罪不起的大家族家的子弟,单凭怀疑就能让我们万劫不复。”

“那万一他死在黑苗城,我们不也脱不了关系吗?”

“这个你放心,到了白苗城我们大张旗鼓的送他走,随后在让他签字画押一份字面上的合同,就说我们负责送他到白苗,他给我二两金子。那时候他付了另一半佣金,也就不会介意签字画押了。”所以说合同这种东西有时候也是弱势一方为了自保不得已发明出来的玩意。

二人闲聊王小明全程听在耳朵里,不过他也不以为意,他也只是需要一个向导。他虽然会圣斗士的光速移动,在这颗星球上近似于瞬间移动,却并不会没头苍蝇一样的在十万大山中乱窜,那样体力消耗太大不说,还会惊扰到不必要的强者引来麻烦,因此这种跟着商队行走方式就可以了。虽然费时间,却别有一番乐趣。而且既然扮猪吃虎钓鱼执法,总要给不轨之徒一些痕迹和线索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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