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飞逝,春去秋来,小镇少年已然是中学生。
“克拉克!等等我!”一个中美混血的小丫头边跑边喊道。
“郎娜!你走的太慢了。”前面大步流星的少年正是名叫克拉克的小镇少年,而后面的跟屁虫则是他的青梅竹马,隔壁洗衣袋老王家的闺女郎娜.王。
“是……是……你走的太快了!”这时,郎娜身后的一个气喘吁吁的小胖墩喊道。
“呦!约翰!你该锻炼啦哈哈哈!”克拉克看到小胖子,露出了爽朗的笑容。
“我跟你说,你这是歧视,如果在大城市,会被人喷死。”由于转身聊天,克拉克的脚步也停了下来,也让二人追了上来。小胖子约翰是镇上的快餐店老板的儿子,而他家的快餐店也是镇上唯一的快餐店,谁让小镇本就不大呢?
“你想往大城市生活?”克拉克看着哈腰喘气的小胖子随口问道。
“是啊!高楼大厦!灯红酒绿,充满了机会与挑战。我要做二十一世纪的斯塔克。”
“斯塔克是富二代,可不是白手打天下的。”一旁的郎娜显然对花花公子没有什么好感,虽然她自己也是十二三岁的小屁孩,但是小姑娘也知道花花公子不值得交往。
“那就是比尔.盖茨。”
“他妈是IBM董事。”克拉克也及时送上暴击。
“你们俩!”小胖子气的面红耳赤,一时间居然说不出话来,憋了一会,憋出一句:“真是夫唱妇随!”
“讨厌啦!”郎娜推了小胖子一把,转身不理他了。一旁的克拉克则有些莫名其妙,一时间场面有些冷场。
十三岁的克拉克,身材修长,皮肤白皙,黑发黑眼,英俊异常。当然,论人种,他的五官很难让人分清是什么人种,似乎就是那个计算机生成的全世界人民平均脸。不过平均脸自然是帅的,平均脸都是好看的脸这个已经得到科学证明了,所以他在小镇算是有名的帅小孩。
“对了,科恩约我们周末去他家老宅探险,据说那房子闹鬼。科恩还说了,不去的是孬种。”小胖子传声筒一样的转达了那个科恩的话。所谓的科恩.布朗斯基是三年前搬到小镇的,据说小镇附近最大那家联合化工厂就是他家开的。当初运营这项目的时候还得到了小镇人民的抵制,不过没办法,钱在大美利坚是万能的,况且人家化工厂一应手续齐全,各种排放达标,在官方根本查不出漏洞。
因此,科恩也成为了克拉克的同班同学之人。作为富二代和大城市来的,他经常跟小胖子约翰讲外面世界的精彩,也让这家伙开始向往大城市了。
“他家老宅在哪?”克拉克疑惑的问道。
“据说在纽约市布鲁克林区,那里已经好多年没有人居住了,听说是因为闹鬼,可是科恩不信,于是想要瞒着他老爸去探索一番。”郎娜在一旁科普道,显然这事就差通知克拉克了。
“哦?!你们都去?”
“嗯。”二人同时点头。
“哦,那我也去。”
“好!那周末科恩家见。”说完小胖子就转身离开了,他家与克拉克和郎娜家不在一个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