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允朝的胭脂水粉不防水,温以沫赴宴前精心打扮的妆容,经过河水的浸泡之后,已经被冲刷得干干净净的了。
她听了这人的话,脸刷的一下涨得通红,她手里拽着他的披风,一时之间穿也不是,脱也不是。
她的披风已经被丢掉了,如果脱掉了他的披风,她里面的衣裳全都湿了。
在大允朝,确实是有救命之恩以身相许这种说法,
而且女子落了水,对名节有损,而且他们认为,在水里救人的时候,两人已经算是有了肌肤之亲。
温以沫虽然性格比较直爽,但却是大允朝土生土长的姑娘,从小耳濡目染的都是这种观念。
而且这个叫周良的,长得还可以,似乎也不是不能接受。
“哈秋……”
温以沫不受控制的打了几声喷嚏,她的脑袋已经有点晕乎乎的,不太清醒了。
她在打量着周良,周良也在打量着她。
他刚刚带兵巡逻路过这边,突然听到了一声巨响,似乎是有人掉进河里去了。
周良还来不及观察,掉进水里的是男是女,他把披风一脱,就跳下去救人了。
如果救上来的是个男子,或是个不合眼缘的姑娘,他就让下属送回去或者报官处理就行了。
谁知这姑娘长得这么漂亮,苍白的小脸上一双有神的大眼睛,盯着他的时候毫不胆怯,这让他生出了几分欣赏之情,还有几分怜惜之意。
他就是个糙汉子,平时在军营待惯了,母胎单身二十年的他,好不容易遇到一个不错的姑娘,当然要紧紧抓住了。
“你家住哪?我先送你回去。”
周良把她扶了起来,他的下属已经很有自觉的租来了一辆马车。
突然,周良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血腥味,他着急的问道:“温姑娘,你受伤了?”
“没有。”
温以沫声如细蚊,脸上红得要滴血。
老天啊,这让她以后怎么见人,她最狼狈的样子,全都被这人看到了。
“原来你是温都蔚家的千金啊!”
待到温以沫报了家里的地址,周良才恍惚反应过来,前几日温都蔚还约他到家里喝酒来着。
之前周良以公务为由拒绝了,早知他家里有这么漂亮的小姑娘,他应该早点答应的。
“你认识家父?”
“嗯,在公务上有些往来。”
“莫非你就是皇上新调过来的周将军?”
“正是在下,走吧,先送你回家。”
那他刚才说的以身相许只是句玩笑话吧?既然周将军与父亲相识,剩下的事情交给父亲处理吧!
温以沫朝他露出一个礼貌的微笑,她的小脸又苍白了几分。
原本生理就有些难受,后来还掉进了冰水里,她现在感觉浑身好冷,肚子疼得无以复加,脑袋也像灌了铅一样的沉。